耶穌是世上的光,命令祂的跟隨者也要在地上作光。我們的身上要散發敬虔的光芒,期待別人能被內住我們裏面的聖靈所吸引。
毫無遮掩的光芒最為璀璨明亮。身為基督徒,我們對主的信心與倚靠,應該要能讓人一眼就看出來。燈罩乾淨,燈光自然就會明亮。我們是真心或假意,絕對騙不了人,所以無論公私生活都應當力求一致。革除罪惡的習性與行為,能使我們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大放光芒。光也能照亮黑暗,把隱藏的顯明出來。聖靈會使用我們的行為,將聖經真理照射進別人的生命,顯明他們的缺失-缺少救主。當聖靈展開定罪的工作,起初對方可能會感到不舒服,甚至罪孽深重。
光也具有引導和警告的功用。當我們順服神的帶領,就會被裝備去幫助別人瞭解某些基要真理:他們罪惡的光景;他們需要救主;他們要如何藉耶穌與神和好。我們也宛如一座燈塔,警告人避開沿途的危險。最後,我們鼓勵的態度和為僕的行動,能在與人的互動中為對方帶來溫暖。
若想發揮強大的影響力,就必須將神兒子的光芒反射出來。生命越來越像基督是個重要的關鍵。盡力在你影響所及的範圍內-你的家庭、工作場所和社區-刻意讓光芒散發出來。
經文:約翰福音12:35-36節
12:35
耶穌對他們說:「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,應當趁著有光行走,免得黑暗臨到你們;那在黑暗裡行走的,不知道往何處去。
12:36
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」耶穌說了這話,就離開他們,隱藏了。
查爾斯史丹利In Touch(生命的觸動)
*GoodTV/靈修日課2008.3.26*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我們的身上要散發敬虔的光芒
期待別人能被內住我們裏面的聖靈所吸引
生命越來越像基督是個重要的關鍵
- Mar 26 Wed 2008 10:44
[好文] 發光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