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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想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並且他替眾人死,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」 ~哥林多後書五14~15


奉獻不是一次舉手決志而已,奉獻不是從青宣大會(或其他培靈會,夏令會)的座位上走到講台前,奉獻也不是簽一張決志單,流幾滴熱淚。奉獻是什麼?我再說一次:奉獻是你因決志為主而活所產生的真實行動,奉獻是與主同行走完一生的道路,奉獻是一生的道路,奉獻是甘心背負十架跟隨主到任何地方,甚至流血捨命也在所不惜。所以奉獻可以算是基督徒正常的生活,是你屬靈生命的大轉捩點,是叫你在獻身以前那種冷淡生活如同舊事已過,一切都變成新的了。


一個奉獻者因為深切領悟到「主為我死」,他乃是主用重價所買贖來的,他不敢再為自己活,他要完全為主來活。他看明自己如此行(或說如此事奉)乃是理所當然,所以他覺得沒有什麼可以誇口,他不覺得因為獻身就變成比別人更屬靈,他乃是認真從獻身的那日開始走上榮神益人的康莊大道。他開始明白「為主而活」不是一句屬靈口號,而是一場有血有肉的戰爭,自從獻身那一天開始,他把生命的主權完全交還給主(奉獻也就是奉還)。從那日以後,他的求學,工作,婚姻,以及與他有關的其他一切,都是為主而不再為自己。他每天的生活,所有行事的動機,待人接物的態度,都顯明他是完全屬主的,他與那些還未完全為主而活的人有極大的不同。


獻身的意思不是一次在神面前許了願,以後找個方便的時候對神還願。獻身實際等於簽寫一張鉅額支票,過後任何時候都能如數兌現。獻身者也不認為因自己未曾明確地說是為傳道而獻身,所以帶職事奉最合理想,對於專職傳道已經打了免疫針。他乃是極其羨慕作個榮耀福音的使者,他知道這是擴張神國的第一等事工,是受選派到最前線打那美仗的基督精兵。所以任何時候若神呼召他出來,他無需再經過一年半載的掙扎對神討價還價。對他來說,在奉獻的那一天,他心裡已經對主說:「主啊!我願意為祢傳道,如果這是祢要我走的道路。主啊!我在這裡,請差遣我!」


假如你獻身之時是二十歲,而神讓你活在世上的壽命是七十歲,那就好像你給神開了一張面額一萬八千二百五十元(一元抵一天)的支票,簽上你的名字。這張支票是每一年的每一天都要兌現的,對嗎?


親愛的獻身者弟兄姐妹,請問你的奉獻是否能如此兌現呢?















作者:薛玉光 牧師













*僕人的操練/校園書房出版社*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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