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我們探討了基督徒在信靠神之前,必須接受的三個基本事實,其中最常令人疑惑的就是祂對我們的愛。許多時候撒但會攻擊我們,使我們對神的看顧心存懷疑。


當疑惑的念頭出現時,有三個證據我們可以倚靠。 屬性之愛。神的屬性就是愛(約壹四8),聖經也說神是光,在祂沒有黑暗(約壹一5)。換言之,它的屬性沒有絲毫罪惡或瑕疵。既然天父是完全又慈愛的,怎麼會苛待祂的兒女呢? 加略山的愛。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提供了一個不容駁斥的證據,證明神就是愛。當天父讓祂的兒子為我們死,祂對祂屬世兒女的心意就一覽無遺。耶穌的救恩要賜給每一個世人,但就算這世界只剩下我們,天父也依然會這樣做。 立約之愛。神定意要使我們做祂的後裔(來八10)。


我們都曉得,只要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,就可以成為神的兒女。我們靈命的不成熟,迫使神必須對我們包容忍耐。在神眼中,我們就像小孩子在地上摸索回家的路。 追求靈命成長的基督徒,若懷疑神的慈愛,就不可能會信靠祂。感謝神,我們擁有這些令人震撼的證據。天父的本性就是愛,祂這十字架上證明了這一點,同時也藉著接納我們做祂的兒女,持續向世人證明祂就是愛。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查爾斯 史丹利 In Touch(生命的觸動)






               *GoodTV靈修日課2006/08/17*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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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神就是愛


當我還不認識祂之前


祂已先愛我


當我還硬著頸項不轉回 令祂傷心時


祂還是愛我


因著這愛


我學習以祂的愛來愛人


我學習在別人的需要上 看到自己的責任


學習給別人適當的關懷







當別人的需要是自以為是的需要時


當別人的需要是要建立在我的沉默 我的受害上時


這 還是愛嗎?






真的是來自天父


要我們學的功課嗎?





天父


不會苛待祂的兒女



那 這些沉默受害又是什麼呢?



應該全部概括承受嗎?








神阿!
賜我恩典,讓我接受不能改變的事實
賜我勇氣,改變我可以改變的
並賜我智慧,能夠分辨其中的差異  .....Reinhold Niebuhr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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